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(xia)市生(sheng)態環境(jing)廳(局),新疆生(sheng)產(chan)建設(she)兵團(tuan)生(sheng)態環境(jing)局:
為進一(yi)步(bu)提升碳(tan)排放數據質量,完善全國碳(tan)排放權交易市場制(zhi)度機制(zhi),增強技術規范的(de)科學性、合理性和可操作性,我部(bu)制(zhi)定了 。現予公布(bu),自2023年1月1日(ri)起施(shi)行。
特此通知。
生態環境部(bu)辦公廳
2022年1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