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印發化學原料藥等6項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的通知
發改環資規〔2020〕1983號
各(ge)省、自治區、直(zhi)轄(xia)市、新疆生(sheng)產建(jian)設兵團(tuan)發展改革(ge)委、生(sheng)態環境廳(局)、工業和信(xin)息化主(zhu)管部門,各(ge)有關單位:
為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》,建立健全系統規范的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,指導和推動企業依法實施清潔生產,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生態環境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了《化學原料藥制造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》《硫酸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》《再生橡膠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》《鍺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》《住宿餐飲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》《淡水養殖業(池塘)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》6項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,現印發給你們,自2021年4月1日起實施。
附件:
國家發展改革委
生 態 環 境 部
工業和信息化部
2020年12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