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信部聯節〔2021〕213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(dan)列市及新(xin)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(ye)和信息化主管部門、發展(zhan)改革委(wei)(wei)、科技廳(ting)(委(wei)(wei)、局(ju))、生態環境廳(ting)(局(ju))、住(zhu)房城鄉建設廳(ting)(建設局(ju)、建委(wei)(wei))、水(shui)利廳(ting)、水(shui)務廳(ting)(局(ju)),各有關單(dan)位:
現將《工業廢水循環利用實施方案》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落實。
工業和信息化部
發展改革委
科技部
生態環境部
住房城鄉建設部
水利部
2021年12月24日
六部委關于印發工業廢水循環利用實施方案的通知.pdf